第一条 性质、组成
标准规范与质量促进委员会工作规则委员会是本会下设的工作机构,由本会会员单位在本会出任相关职务和具有相关特长的专业人员组成。
第二条 工作规则
在理事会的领导下,遵照本会章程和本规则开展工作。
第三条 工作方针
规范、协调物业管理行业发展中出现的运营性问题和矛盾,引导物业服务企业转型升级、提高综合竞争实力,促进物业管理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第四条 工作内容
(一) 组织研究关于标准化和质量发展的战略和规划;
(二)制定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并做好宣传推广;
(三)促进全行业服务质量的提升,提高物业服务企业的经营质量和综合竞争力;
(四)指导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的贯彻实施,督促物业服务企业严格执行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
(五)与国内外相关组织建立和保持联系,并开展业务合作。
第五条 职位设置
本专业委员会设主任一名,副主任、委员若干名, 秘书处设联络员一名。主任主持和安排本专业委员会工作,联络员负责协调、跟进,并收集相关资料。
第六条 会议召开的次数
原则上每半年召开一次工作会议,并根据需要可不定期召开临时会议或组织相关活动。
第七条 工作总结、工作计划
本专业委员会于每年12月底前完成当年工作总结和制定下年度工作计划,报理事会批准。
第八条 解释
本规则的解释权属本会理事会,本规则根据理事会的决定发起和终止。
第九条 生效
本规则自本汇编发布之日起施行。